谁都明白,高处不胜寒。但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又是常情。在我七十七个寒暑里,我不曾在高处。我没在官场混过,七品芝麻小官也没当过一天。在职场上,我也未曾居高层,领高薪。这并非说,我不想“往高处去”,而是没这能耐。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一年,我虽在西双版纳国营景洪农场一个生产队当过生产队副队长,但只是挂名,领的还是二十八元工人的工资,最低一级的干部工资也超过二十八元。而后,我重新回校园,大学毕业分到滇西德宏州潞西民族中学执教五年,直到我离开潞西中学,支取的还是学校发放的教师最低临时工资五十三元,也就是说,全校教师最低的工资,不属于在高处的人员。在香港二十三年,我从最初当工人、当无正式教书文凭的非法老师、在五金店开货车,站门市、当贸易公司的杂役,到最后那八年半,我是在一家杂志社任职,也是一般工作人员。后来,主政杂志社的社长兼总编辑将手下两名中大中文系毕业的女职员提升为助理编辑。剩下我一个人没给按个像样一点的“职衔”,好像过意不去,就按了一个“营业经理”给我。其实,我做的还是校对、发行(寄书、送货兼总务打杂),不是什么掌有实权的经理。我这个营业经理,当了没两年就被撤职换成发行主任。“主任”之头衔,听起来也是职场上一个“官衔”。主任手下起码有三五个兵,我这个主任是,官是我,兵也是我,光杆司令一个。这发行主任就是,出版的时候,推着小板车到附近的邮政局给订户寄发杂志。
一九九六年我返回新加坡落户定居,受聘于某书法协会,冠于办公室主任职衔。整个协会只请了我这么一个办事人员,居然也美誉为“主任”,好不羡煞一众不知底细的人,纷纷问我手下管了多少兵将。我回说:一百零一个。接我回话的人都说:哗,高升了。我回答他们,一百个是画在纸上的纸兵,唯独我一个是活在世上的活兵。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这个“主任”当一个半月就递了辞职信。而后当了一个社团十五年的拥兵一百零一个的“总司令”。
尚幸,入世以来,我没真正在高处上“受寒“,细胞少死亿万,始有今天活到超逾古稀之年。凡在高处者,背腹受敌。背受敌,乃是有人妒忌,以致招惹暗箭。腹受敌,乃是君王不喜欢为臣者功名盖主,影响他的帝王地位。你若是保持低调,又被君王与群臣看成窝囊废。这大概就是高处不胜寒之”寒“吧?所以,不在高处,可避开功名盖主招惹杀身之祸。近现代历史,刘少奇就是踩着功名盖主这条禁忌,惹祸上身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不在高处,则可避开惹他人心生妒忌,暗箭伤你。这类例子,在人类历史上就更加是不胜枚举了。
高处不胜寒,低处宜安居,我是如是想。对耶错耶,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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