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打扫卫生,发现了那把尘封已久的吉它。我小心翼翼地擦拭干净,手指拂过处,串串往事随着熟悉的音符流淌出来……
这把吉他是他花七十块钱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在十几年前,对于一个学生来说,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为了得到它,某人咬咬牙放弃了“五一”的集体旅游,没想到吉他竟成了他的保护神——因为就在当天夜晚,学校的大客车竟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
他说初学的那段日子,激动伴随着苦痛。先是借书硬啃乐理,什么大三和弦,F小调,揉弦,挑弦,整日的在眼前乱蹦。半通不通时,就迫不及待的实践起来,指尖先是红肿,火烧似的灼痛,继而是麻木,手指仿佛完全脱离了身体,最后终于磨出了厚厚的茧。
由于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从来不敢像体育系的同学那么豪爽:晚自习下课后,把吉它弹得像枪战配音一样,放开嗓门吼着《大花轿》,也不好意思靠在人来人往的楼梯口,祥林嫂般向行人一遍一遍的讲述“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当夕阳的金辇匆匆在天空涂抹上或浓或淡的云,他便抱起吉他,在无人的山坡上任舒缓的曲子从指间淌出。
据说,他曾有过两次的登台的机会。
第一次是学校元旦晚会,也不知怎么忽然豪气冲天就报了名,一首《青春》练了又练。到了那天,把“饱吹饿唱”奉为真理,傻乎乎的竟一天没吃饭,主持人点到名时,他便右派被批斗般低着头上台,也不敢看观众,之前背过的技巧要领更是忘得一干二净,感觉手口都不再受大脑的支配,完全是本能的进行完了这平生的第一次“演出”。
第二次是临近毕业的汇报表演,上午准备毕业考试,下午去练习,挥汗如雨地练了一个多月,节目却临时被改成了民乐合奏《地道战》。那天傍晚下起了大雨,演出服又被别人给换了,狼狈的跑到后台,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赶到了台上,主乐手是琵琶和二胡,吉他只能在后边做不伦不类的伴奏。事后在一大堆照片里好不容易才翻出一张“人抱琵琶遮我面”的“光辉形象”。
挥手,洒泪,紧接着就参加了工作。与吉他相伴的日子渐渐淡漠遥远了,恋爱时倒是没有过忘记拿出来显摆一番,对着录音机很深情的弹着《献给爱丽丝》、《小夜曲》……
印象中,70年代生的男孩子似乎都曾有过迷恋吉他的经历,总是幻想背着吉他穿行都市,独闯天涯,那么自信,那么从容。一晃十几年,当年的翩翩少年,如今成了家里的老黄牛,为生活四处奔波,再没有了少年时的闲情逸致,吉他成了奢侈品,唯有束之高阁了。
“我来唱一首歌
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
你慢慢地和……”
刘文正的歌声依然在耳畔回荡,岁月依然在指尖流淌……
2009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