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红去了,孔雀绿会来,三聚氰胺了了,瘦肉精又浮出水面,及至最近的毒豆芽、毒牛奶、牛肉膏、毒炸鸡、有毒的自来水、地沟油、染色粉条,染色馒头,食品安全领域里的事件层出不穷,但最终人们无奈地发现,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而我们看到的却只是相关部门的搪塞之词,遮遮掩掩,儿戏般的解决一番;看到的只是官商结合,官商相维,如此怎么能够得到民众的信任,怎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怎能不让我们民众对本国的企业失去信心?
我们在看到这样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后,无非会感叹诚信的丧失,道德的滑坡,不仅是生产领域而且是管理这些生产领域的部门。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事实上在3月份起,就陆续有消费者向三鹿集团,乃至有关监察部门反映问题,但直到9月份媒体曝光之前,在长达四五个月的时间里,有关部门才作出反应。 “假葡萄酒”、“瘦肉精”、“染色馒头”等等事件,也多是在媒体曝光之后,有关部门才掀起了一场场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活动。假设没有媒体的曝光,这些问题食品是否会依然横行市场祸害百姓,答案是毫无疑问的。“为政,通下情为急”。但是我们的有关部门在解决这些事并非是主动的积极地去查,去解决,而是在曝光之后才慢腾腾的去检查,这样民众会把矛头指向哪里?他们最多也只是对生产商谩骂几句,而我们的政府呢?我想不只是被骂几句那么简单吧!当然也只能是骂几句,但骂的背后是对其的失望与失信,足寒伤心,民寒伤国。
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折射出的问题太多了,不可否认这与我们发展的市场经济有关,但是我总认为像一些制度性的东西必究是外在的,是在必要的时候用的,诸如法律,法规等。最重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多建立几项法律,法规就能完事,这样只是杯水车薪,只起一时的作用,杀鸡给猴看,也就难免有杀不净的鸡,不愿意看的猴子,不能做到釜底抽薪。人性泯灭,道德沦丧的时候就越显的法律制度的重要。假如我们从人性,从道德方面拯救可能收到的效果会大不一样。食品生产底层的工人不要那么麻木,不要明知是违背法律,明知是泯灭良心而为了所谓的工资去生产,企业家们“止于至善”,追求真善美的理想境界,遵循某种道德准则,始终应保持或致力于“至善”方面的道德追求和修为。政府部门始终以“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政有经,而令行为上”为原则。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总是把修身放在第一位,正心诚意和致知格物,是一切行为的底层与基础。纵观当下,物欲横流,诸多人一切以利益为判断准则,我们正一点一点的丧失东西恰好是我们今天最需要的东西。道德已成为现代社会继续的必用药,这种药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自律心态和自身的免疫力。
民以食为天,食之不安,民必恨之;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仰高者不可忽其下,瞻前者不可忽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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