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粤北的一座山水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丰富的矿产和森林资源。举目眺望:三江六岸碧波荡,四面青山晓风清。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托城市的现状,创新机制,重点围绕保护和发展之间的联系,下功夫,做文章。要在把握“原生态”文明的继承发展,“相生态”文明的开发和利用,也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中,寻找最佳的切入点。
何谓“原生态”文明?笔者以为,大自然赐予我市的山川河流,古物典籍,民间流传悠久的传说与文化,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等原生、不可再生的资源,皆属此类范畴。而“相生态”文明,则是人们在与自然的相处交往中认识实践的总括,包涵不断发展的认识,不断进步的理念,它是发展的、变化的、循环相生的。从科学的视角来说,发展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系统工程,其要点是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各种需要。当这种需要上升到一定的境界时,对精神文化的需要的追求将大大超越对物质需求的欲望。当我们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俯望,感受现代都市夜晚的炫目之光时,却流失了乡村小桥流水般浪漫的田园风情。无限的开发,过度的开采,令自然生态不堪重负,难以承受。然而人们却忘乎所以,津津乐道于功利化和政绩似的改造。当时光流逝,再回首,一江碧水,恶变为一汪溢满铜臭的死水时,我们唯有悔悟,又能说些什么?
“原生态”文明的要点是加强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如何保护?笔者认为应当情商与法制并举。情商是在社会、在市民间广泛宣传,倡导并形成正确的生态意识文明、生态道德文明、生态行为文明,树立科学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做到珍惜、尊重、爱护自然。法制是制定生态制度文明,用法律法规明确公民职责、权利、义务,约束、限制破坏生态文明的不良行为。而“相生态”文明的重点是发展,我们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指针,以发展促保护,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目标,集思广益,广泛协商,问计于民,做出科学的决策来建设生态文明。
我们要以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为先导,把生态文明的意识、行为、道德和制度有机的结合,用新的生态价值观,和谐的价值取向,取代陈旧落后生态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就可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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