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五月诗社成立三十周年▼
◆◆◆“三十梦寻”有奖征稿启事◆◆◆
2012年来了,广东五月诗社三十年诞辰来了!
成立于1982年的五月诗社,随着祖国和时代飞跃前行的步伐,一批又一批追求者,在诗的旗帜下,“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不懈学习体验,不懈创作歌唱,“出作品、聚人才、传文明”,“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五月诗社现象’”,为社会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海内外文坛诗界产生了良好影响。为了记录和检阅三十年的追梦之旅,为了感恩所有情洒五月的阳光雨露,为了与时俱进“让诗的旗帜高过五岭”,投身文化强省建设,五月诗社联合长期致力于粤北本土文艺亊业发展的清远市艺术研究室,特启动作为五月诗社三十年庆典系列活动的先期项目——“三十梦寻”有奖征稿活动。现将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征稿形式:
朗诵诗和纪实散文,行数和字数不限,朗诵诗须适合朗诵,纪实散文不得虚构。
二、征稿内容:
举凡与广东五月诗社有关的人与亊、采风体验、创作实践、师友关心扶掖、大中小型诗歌文化活动、文教扶贫希望工程、校园文学夏令营、新诗进入课堂等等,都可以作为抒写的题材,强调说真话抒真情,反对虚饰夸张。
三、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2年5月10日截稿。
四、应征对象:
所有五月诗社成员、五月诗笺网友和海内外所有关注五月诗社成长的师友读者,不限地域、性别、年龄、身份,包括大中小学生都欢迎参与。
五、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稿件请自行上传至五月诗笺网,标题前面加【三十梦寻】字样,按体裁分别上传至相关栏目。请在稿件后面附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于联系。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四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二等奖六名,各奖人民币300元;
三等奖十名,各奖人民币100元。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颁奖时间:
经评委会评出获奖作品之后,将于五月诗社三十年庆典期间举行颁奖活动。
广东韶关五月诗社
清远市艺术研究室
2012年元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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