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明明寄来的书,欣喜若狂!
第一次见到明明,我五岁,他七岁,他父母带他来我家做客。我和他一起在单位院子里玩时,他看见我的裤子太长踩脚了,就从后面帮我提了提。我却以为他要推我摔跤,毫不犹豫地就用长长的指甲抓到他的手流血。(可见当年的我是多么的顽劣。)当我和他一起回家时,他父母看见他流血的手都围了过来问是怎么回事,他却说:“我不小心摔的。”我偷眼看他,他象个神气的男子汉般挺着他骄傲的头。
第二次见到明明,我十九岁,已经参加工作了,他父母带他回乡省亲。他穿着一件公牛服,拼命地向我介绍乔丹。二十一岁的他高大英俊,两眼炯炯有神。相处三天,我们成了极好的朋友,天文地理,无所不谈。也谈儿时,问他记不记得我抓破他的手,他说:“记得的”。再问他当时恨不恨我,他笑了,好象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说:“我不恨,因为你是女孩子嘛。”
再次见到明明,我二十一岁了,他在北京读大学。我去北京旅游,他就把我安排在他女同学的宿舍里住。白天我们去游览景点,每到一处照相时他都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晚上他就骑着一辆自行车载着我满大街转优,象两个北京地道的小市民一样,没有目的、闲闲散散地到处逛。我们越来越欣赏对方、喜欢对方,走的时候他买了好多的零食送我上车,我们眼里都流露出依依不舍的情绪。
明明知道我最爱看书,总是会不时的买书寄给我,我收到书时总是欣喜若狂。他是最了解我的人,了解我的童心,明白我的快乐。
每当一想起明明,我的心中就充满着温暖。明明是我堂兄,他家在山东,我家在广东。如今我已经三十二岁了,和他却只见过三次,我们相亲相爱、相互惦记。只因为明明对我说过一句话:“我们是兄妹,血浓于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