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二零零七年五月初五日,闻汝丧生之十日,方知汝已西去,吾于当时实不能信其真,及后知为实,大哭三日,亦不能平复。及此二年后,方告汝之灵:
呜呼,汝少苦,亲人远离,独与妹相依,终至成人,欲展拳脚于天地,创霸业于世间,奈何天妒英才?汝含恨而终必不甘心。吾年少不过乡间一顽童,不知世道艰苦,比君实相去甚远。
然,吾年十九,始来昆明,汝亦十九。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吾与汝具年少,亦义气相投,曾望天对月,遥指为誓,同苦同乐,同生共死。初闻汝化仙,吾亦无意于人世矣,奈何汝妹誓不放手,思之父母在堂,实不敢先高堂而去,故此偷生过此二年,父母亡时,吾必当追随兄于地下,以报君之情。
汝曾云:“大丈夫处世若不力争第一就不如回家种地。”吾深有同感,然,世上有此想者惟吾与汝,而今吾实是孤掌难鸣,回天无力。此二年间,虽有同道之人,奈何比君差之多多,不足以成大事,遂设法离之远去。回望这半生,识人无数,然朋友无几。此时不由再想君之当年,曾欲试图将汝忘记,奈何已深印脑中。
呜呼,汝死吾不知其时,汝葬吾不知其日。生不能与汝共创天地,丧不能与汝左右为邻,实为不仁不义, 亦属无奈,还望君见谅。汝生而影不与吾形相随,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天可怜见,天亦无情,又何须再求天?
呜呼,言有尽而情不可以终,吾不知其所谓,亦不知其所以谓。汝知也好,不知也罢。此刻唯有汝之家乡酒,敬汝三杯,敬天三杯,敬地三杯,如此而已。望君笑饮。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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