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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街的爱情
  文 / 草根蚂蚁


    据上一代人回忆,1963年的那一场雨很大,洪水从我们的这个城市呼啸而过,冲垮了好多桥梁。那一年我出生,当窗外暴雨肆虐的时候,我和母亲都躺在市人民医院的妇产科。
    这地方叫大湖,后来我才知道它应该叫大胡。有许多上坡和下坡,还有许多沟沟坎坎,城市就随意在这些皱褶之间搭建。我记忆最深的是那么几条街,红旗街、春雷路、长风路等等,由横七竖八的马路连接着。其中一条马路靠近一条小河,我曾经住的筒子楼离河不远,河上有一座一孔桥,和妈妈去对面九大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我喜欢在桥头看河里的流水。河水清澈,那些细小的波纹轻轻起伏,我能够清清楚楚的听到河水流淌的声音。
    后来我们搬家到了中山陶瓷厂,中山是一个建在斜坡上的小镇,散落着村落、工厂和家属区,离农村很近。对孩子们而言,无论生存在哪儿,生活总有快乐,平凡中隐藏着层出不穷的新鲜。那里尽管偏僻,但当时我一直以为那就是世界的中心。
    我断定,一个人的童年若在陶瓷厂度过,他的快乐一定比别人要多。工厂里有各种各样,取之不尽的泥巴,我和我的朋友们从小就用泥巴搭建起一个个不同的世界,捏出了无数个梦想。家属院旁是一家酱菜厂,有好多大缸,就露天放着,大缸都带着帽子,像许多肥胖而奇异的妖怪。每天上学、放学,我们都要从这些“妖怪”的肚子里抓一把咸菜,一边走,一边吃,又咸又辣,但快乐无比。电影院的后面有一所向阳小学,每当开学,我就会攥紧两块钱的学费去报到。记得同班同学中有几个当地的,口音较重,他们在念“万岁、万岁、万万岁”时,总是念成“挖岁、挖岁、挖挖岁”,他们还会说出“出种”、“雪种”等埋汰人的俚语,我特别喜欢听。
    那时——我多大年龄呢?六岁吧?也许是七岁。在那个年龄段,我们是不会对时间有感觉的,我从未想到将来会生活的这么长久,经历这么多的事情。
    啊,那个夏天的夜晚微风徐徐,我妈领着我和一个邻居在马路牙子上乘凉,我清楚的记得马路边的路灯下飞舞着无数的小虫,它们像无数条线,要编织一个网,把昏黄的路灯罩住。邻居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她给她的孩子喂奶。我满腹狐疑的凑近了看,那孩子紧紧吸允她的乳头,我甚至都能听到他咕咚咕咚吞咽的声响。很好吃吗?我暗想。邻居说“来,你也吃几口吧。”我立刻表现得很厌恶,跑到一边找到一粒石子儿,扔到她的乳沟里,石子儿顺着乳沟滚到她的衣服里面,她不得不解开衣服找那粒石子,在妈妈的训斥声中我开心的跑开了。后来我常常满怀愧疚的记起这件事,并自责。那不久, 我妈就去世了,许多年后,我使劲回忆母亲的摸样,想象我小时候吃奶的样子,我真的忘记了母亲奶水的滋味,忘记了如何在她柔软的怀抱里睡着,忘记了母亲也曾经年轻,忘记了她的美。
    初中之前,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女人,只知道成年的女人有大辫子的就是美。在家属院,斜对门老郭家的大女儿也有辫子,可她在我的心目中,却凶神恶煞般的讨厌。老郭家的两个女儿叫大燕小燕,大燕比我大三岁,小燕和我同龄。
    家属院外,有一片空地,是我们一群小朋友常常去的地方,男孩子们玩琉璃蛋儿,一种弹珠游戏,女孩子们玩夹包的游戏,就是在地上用粉笔划一些方格,用脚夹着一个装满沙子的小布兜,把它掼向某一个方格里。通常女孩男孩各玩各的,互不来往,可大小燕却总是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在我专心致志的把琉璃蛋往不远处的那个小洞里弹的时候,大燕会猛不丁的跑过来把脚踩在我的手上,然后再跑掉,小燕会紧跟着从我的手上踩过去。然后她们会站在一旁,用一种挑衅的目光看着我哈哈笑。
    有一次我真的愤怒了,我猛地站起身来,把小燕推了个仰八叉。小燕立马呜呜的哭了起来,大燕凶巴巴的到我面前,伸手要拽我的头发,我鼓足勇气,一把搂住她的脖子,使劲把她摔倒在地上。
    原来大燕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强大,貌似凶悍的她,身体却异常的柔软。我搂住她要把她摔倒在地上的一刹那,感到了很多。她的脸很光滑,脸颊旁的头发毛茸茸的,一股洗头膏的味道。那是一个真正的女人身体,虽然我们都是小孩子,虽然我们这样非正常的“拥抱”缘自一种幼稚的仇视,但我们真的有了一次零距离的接触。后来我就感觉大燕有点好看了,她的女人味越来越重。
    打了大燕之后,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扬眉吐气了,我不再是受气包,成天被两个小姑娘欺辱。其次就是,一帮小弟儿们都愿意听我的话。在小朋友们心目中的地位一下子提高了,大刚、二刚、革命、老臭等一帮小子都想和我玩。最要命的是他们经常给我出点子,商量着怎么样对大燕家采取行动。我们经常往她家的储水缸里扔石头,后果是大燕的妈妈在楼道里骂,骂的很难听,我们不管这些,看见她们生气,我们就高兴的不得了,几乎整个一夏天,大燕妈都是在声嘶力竭的叫骂声中度过的。
    大刚从大燕家的后窗户偷了一本书,一本外国的童话,破破烂烂的,但是里面有插图。那个年代,书是珍稀的物品,很少见。我一下子就被那本书迷住了,整天装在书包里,上课下课都看。大刚还说: “大燕她妈把她爸当马骑,她妈还吆喝,”他说他亲眼看到的。大刚说:“要不咱们晚上去她家后窗户看看去。”我们都很兴奋,都想看看大燕的妈妈怎么样把大燕的爸爸当马骑。
    吃完晚饭,我们就偷偷的从房头的矮墙上翻了过去,一溜小身影都弯着腰,悄悄地摸都大燕家的窗户下。房后面是一堵墙,两头都堵死了,潮乎乎的,都是蒿草,许多蚊子嗡嗡的飞,一会儿,我们都被咬出了好多包。大刚负责侦察,这小子双手扒着窗户台,仰着脸,只露出两只眼睛看。我们几个在窗户下对付大批的蚊子,房后面没有风,很闷热,我们很快就等的不耐烦了。这时,扒在窗户上的大刚有了动静,他回过头来小声叫我们“喂,洗澡了。”我们几个立刻都站了起来,从窗户外面往里看。
    首先看到的是大燕的妈妈,她光着上身,竟然这么好看,皮肤白花花的。突然,老臭脚下的砖头“啪”地响了一下,大燕妈听见动静,转过身就向窗户这儿冲了过来。我们马上向房头的矮墙跑去,连滚带爬的翻墙逃窜。
    我们在家属院的厕所后面躲着,我的嘴摔烂了,用舌头在里面舔了舔,感觉有一个口子,我让大刚摸了摸,他说肿了。老臭呜呜的哭,他的背心挂了一个窟窿,他说回家他妈妈一准儿打他。他们都在担心回家后怎么应付爸妈,我捂着嘴,一口一口的往外吐着嘴唇上的血,眼前还是白花花的,大燕妈,还有大燕,她们的影子一直在眼前晃动。
    流年似水,大燕已成往事。她不会记得曾经有一个男孩子打小就一直在暗恋她,把她作为审美的标尺。许多年后,我仍然能记起她,想起过去,内心就暖暖的,尽管我已经不知道她身在何处,但她发梢上洗发水的味道,她脸颊上热热的感觉始终萦绕,挥之不去。
    中学时代是在鹤壁一中度过的,每天上半天课,教室里整日闹哄哄的,老师上课要先讲故事,否则就不许在讲台上呆。初中三年,我和一个女同学一直同桌。她爱穿一件天蓝色的布衫,大大的眼,红红的嘴唇。她是班上最好看的,我是班上的情书高手。我不停的帮男同学谋划爱情,甚至帮高年级的学生写一些肉麻的情话,但我自己却懵懵懂懂的,搞不清什么是爱。
    和一个人同桌三年是什么样的缘分啊,至今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学校开会或是搞什么活动,我会坐在她后面,能看见她;学工、学农排队我站在她旁边,能感觉她的一举一动;放学时我会在学校门口等待,让她在前边走,我默默的在路上辨认她的足迹,然后沿着她的脚印走,好感觉她的重量。那三年,我从没有认真听老师讲课,眼看着黑板,心却在旁边,连她衣服上的一道褶子,鞋上面的一点污痕都记得清清楚楚。
    初中毕业,她转学走了。临放假的那一天,我悄悄的把一张纸条放进了她的书包,我写了“在石头山等你,晚上看电影”。
    再后来,我什么也没有等到,我在石头山转悠了一下午,不断在柿子树上张望,最后颓然的在柿子树下等到天黑。
    这就是爱吗?近在咫尺,却恍若千里万里;一句话就能表达,却在心里酝酿了几十年。
    生活里有无数的意外邂逅,在这个两性的世界中,我曾经和多少异性擦肩而过,已经无法计数。其中不乏情意绵绵的对视和短暂的关注,更多的就像非洲大草原生命迁徙中的角马,彼此只是恰好行走在一条路上。少年时代后,我就没有成熟过,谈过恋爱,有过女朋友,后来结婚生子,成家立业,爱情好像是身外物,除了当初那些苦涩外,我再也没有品尝出别的滋味。
    再一次相见竟然是癌病房,我父亲得胃癌做手术。一天晚上,我听见外面闹哄哄的,出来一看,竟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
    第二天我们自然而然的见面,她父亲是直肠癌,住在我父亲对面的病房。多年没有见面,恍如隔世,她早已不是同桌时的青涩,我也没有了当年的激情。在癌病房的走廊里我和她开玩笑,“我们就是有同桌的缘分,连父亲有病都要一起来。”我们都苦笑了,这是一次不合时宜的相逢,我们谁也无法从癌病房的走廊尽头找到通往过去的途径。
    我和她的故事是这样结尾的——她的父亲先去世,我的父亲也离开了我。
    如今的中山已经时过境迁,那些电影院、家属院,曾经历历在目的老风景都已荡然无存,一个新的小镇在山坡上挺立。但那已经不是我的中山,我记忆中的少年一直在那个石头山上等待着无望的爱情。天亮时,他在山上看石头;天黑时,他在树下看星星,因为有爱,他始终停留在初三的那一刻,不愿长大,另一个我找不到下山的路。
    许多年后,我写了一首诗,名字就叫《中山街的爱情》。我更改了生活的细节,假设她看到了我的字条,然后我们看了电影,以此来纪念我的初恋。

           ◆中山街的爱情◆

      那是一片斜坡的街
      坐北朝南的电影院
      曾经是我向往的
      多少年后我仍然记得
      我们在长条椅上看电影
      我在黑暗中闻到你的气味
      像雨水

      之前我拥挤着去买电影票
      那个小窗口能塞进好几只手
      三毛钱可以证明我的勇气
      两张票的位置靠前
      十二排五号、七号

      再之前,我领你
      去工农兵饭店吃了炝锅面
      还有八分钱一个的包子
      吃饭时我们看着对方
      我告诉你电影的名字——桥

      我是这样和你约好的
      放学时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你看到我的眼神
      知道要跟我走
      在水泥厂附近的石头山
      给你念我写的诗
      唱一首当时的流行歌
      沈阳啊沈阳我的故乡
      大街上灯火辉煌

      初中同桌三年
      我是年级的情书高手
      你是班上最好看的
      每天我都想
      怎么和你说那件事
      一直到初三结束的那一天
      我才给你写了纸条:
      能看电影吗?在石头山等你

      我真的很生你的气
      上初一的第一天
      你在课桌上用粉笔
      划了一条线
      好像我和你
      可以老死不相往来
      但是我注意到
      你的那一边
      比我的这一边多出两寸
      第二天我擦去了你的
      重新划了我的
      用一把旧小刀
      那一毫米是不能越过的
      那是我们开始的距离


2013/8/5 0:42:42 发表 | 责任编辑:冯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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