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井红杯”茶文化征联散记之二
午睡醒来,突然想到昨天写的《继续改进》好像漏了内容,因为印象中没有打上要写的一段话。打开电脑一看,果不其然:“本次评审,改进之处有二:一是主审大换班,上回的七名主审,只留下其中一名……”之后转了话题,一直说到文章结尾都没说“二”。
没别的因素,完全是振林的错漏。原因有二:一是下笔前就有先入之见的障碍,想要改改以前动辄两三千字的习惯,打算搞千字文。没想到顺着思路写着写着,回头一看两页纸了,就马上收尾;二是本夜猫看见窗外大亮,马上犯困—近来每每如此。于是匆匆校对,改了一些不妥之处,就马上发给朱朱。
昨天有“一”没“二”,内容不完整。今天得补,加上又是本次随笔“之二”,就让振林“二”个够吧。
改进之二,是打分不再是终极结果。将于打分统计之后,把排名在等级奖额度之内的联作,以合议的方式完成终审,定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这是由年轻的资深联家、评委万峥嵘先生在上次清远江心岛征联结束之后提出来的,很有道理。文艺作品是形象思维的结晶,完全量化的评审,确有缺陷。以前只考虑到完全量化不会令评审组内部扯皮、对外也不会节外生枝的优点,而没有进一步思考它的不足。
马上采纳这一建议的原因,不仅因为其逻辑上的合理性,而且是在江心岛征联中,我受了一点“刺激”:有一副八字联,我觉得非常好,给了唯一的顶分94分--我个人打的最高分。也就是说我个人认为该作品应得第一名。内部公布分数时,发现还有另外一位评委给了他个人的顶分92分。但是,这副作品最后只在优秀奖中比较靠前,因为出现了三个比较低的分数,去掉最高最低分之后,被排在等级奖之外。结果出来之后,觉得这联落选的评委还不止给顶分的两人。但大家都必须承认这个事实,因为事先制定的规则如此,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这次“芦溪山•天井红”茶文化征联,将采用这个“等级奖合议终审”机制。推优、打分之后,再把短联、中联分数各排在前六名的进行合议终评。效果如何?评审结果公布时小结。
2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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