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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建国诉出版社侵权案开庭
  文 / 本网通讯员



           ◆作家尚建国起诉武汉大学出版社侵权案开庭审理◆

    作家尚建国起诉武汉大学出版社侵权案,已于2015年9月17日在北京西城法院18号庭开庭审理。 
    相关人员入庭后,由审判长闻汉东法官宣布开庭。
    原告尚建国起诉的理由是,2014年9月,尚建国即已发现了武汉大学出版社的侵权行为,并通过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办理了相关的证据保全等公证事宜,出具了公证书。
根据公证书的相关内容,围绕其30部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一书,尚建国起诉武大出版社侵害了他三项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作品完整权。
2014年,在原告尚建国尚未将其完整书稿正式提交被告武大出版社之前,武大出版社已在其主办的“天线数字出版网”上,按长篇小说的形式,发布了尚建国的30部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前五部的样章,并将作者署名为原告尚建国和第二作者罗毅。该样章是2014年1月和4月,在原告给被告授权之前,以邮件形式提交给被告武大出版社常务副社长胡江南的,其用意是让被告了解原告的创作风格及艺术手法,并非完整书稿。
    然而,被告却在原告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在其主办的网上发布了原告的作品样章,侵害了原告的发表权。由于提前越权发表,导致原告对本作品在出版前的宣传计划流产泡汤,造成混乱。
    其次是,被告武大出版社将原告尚建国独立创作的作品,署名为尚建国和罗毅二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
    再是,被告在其“天线数字出版网”上发布的内容,并非是原告的完整书稿,而是“三十部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部分内容的样章。《上帝变脸》是30部系列长篇小说,前后情节是连贯的,一脉相承的。原告提供给被告的样章只是前五部的部分样章,情节并不连贯。被告将明知并不完整和连贯的作品样章直接发表出来。被告这一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作品完整权,损害了作品的完整性。
据此,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在全国性报纸上赔礼道歉;(2)要求被告出具证明,并加盖被告单位公章,以证明原告是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唯一的著作权人,并不存在第二作者;(3)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律师分别作了充分的陈述。在侵权问题上,双方分歧不大。争执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确定原告的损失及被告如何赔偿等问题上。
    在法庭调查环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都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经过法庭调查,案情得到进一步查清,取得了更加确凿的证据,以保证案件能得到正确的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将进行适当的调解。若调解不成,则择日再审。整个庭审过程,在网上进行了现场直播。
    法庭座无虚席,并且还临时增加了旁听席位,依然不能满足需要。有些旁听者只能抱憾离去。可以说是旁听者爆棚吧。原告尚建国的代理律师唐宝国、张晓勇,被告武汉大学出版社的代理律师,《北京晨报》记者黄晓宇、《法制晚报》记者王子薇、《法律与生活》记者及相关的报纸和网站的众多媒体记者旁听了侵权案庭审的全过程。

                                         (程勤)

2015/9/17 23:12:32 发表 | 责任编辑:冯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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