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五月诗笺

 首页 | 评论 | 诗歌 | 散文 | 古典诗词 | 诗意小说 | 菁菁校园 | 海外心羽 | 八面来风 | 精品原创 | 个人诗文集 | 诗文竞技 | 散文诗 | 诗社公告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五月诗笺>>评论>>如何走出田地弃耕的困局
 
如何走出田地弃耕的困局
  文 / 杜金华

    暑假将至,又是一年暑期耕种之时,纵观当下农村的耕种情况,今年的水稻耕种率也不高,甚至是比往年更低。近年来,韶关很多乡下地方的春耕都处于完全弃耕状态,以前耕双造,甚至三造的,现在都一年只耕一造,这等于说大片耕地半年都处于荒废状态,而有些举家外出打工或搬迁了的,其所有田地更是长期荒废。人们弃耕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人以食为天,多年前,人们还到处开荒拓地,增产增收,一派丰收景象。
   十几年间,耕地的人越来越少,农民不农。造成这样的局面,原因很多,一,人们的生活水平高了,饭量也小了,二,不用上交公粮了,以前整造谷上交的重荷,现在省了。三,食物多样化,米饭比例小了。四,青壮年多外出打工,乡下没青壮劳动力,只好弃耕,五,耕地成本高,除去化肥、农药、误工费等折算下来,耕田相当是“亏本买卖”,这当中请人耙地、收割又是一笔重大的开支。
     中国是农业大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着世界22﹪的人口,这个奇迹的产生,源于我们以灌溉为基础的精耕细作的农业,而水稻种植,是我国最主要的粮食品种和来源。这样大面积的弃耕和荒废背后,是关系国泰民安的大问题。多年来,我们国家与相关政府机构并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和解决方法,整个的广大农民处于自力更生甚至是自生自灭的状况。
    因于弃耕,长期下来,其产生的不良后果也慢慢地呈现出来:当下,在乡下从事耕种的人都以年40、50岁甚至是60、70岁的长者居多,由于年轻人不耕作,会耕作的人将越来越少,可以想像,在不久将来,所有农村年轻人都将不会干农活,耕田种稻将失传。其次,大量耕田的抛荒而面临被人为破坏、沙坝化、林地化的危机,原有的耕地面积将迅速缩小、一点点消失。
    大量耕地的弃耕和消失,粮食从何而来?人们一日三餐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从何而来? 若干年后,老者耕不动了,而后生又畏耕或不会耕,耕种就将形成断层,不消几年,由于没人会耕田,越来越多的田地将面临抛荒。南方,甚至是整个中国,都以米饭为主粮,如没有人耕种,这个粮食缺口怎么填充?在“毒大米”、“工业塑胶米”泛滥的今天,这个问题的解决更显关键迫切。
    农民是我国人口的主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们这个国家繁荣昌盛的生力军,是我们国家体系强盛的基本保障力量。如果农民都没了出路,又从何谈长治久安?又从何谈民富国强?
     那么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将如何走出田地弃耕的困局?在此,笔者且说说自己的想法,权当个人向上传递的一点建议:
    首先,就是要为农民减压,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民的补贴,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给农民应有的合理福利与更大的生活保障。其次,降低化肥、农药、犁耙田地、收割等价格成本。此外,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还须引导、支助地方发展适合当地环境的种植业与养殖业(如种植果树、蔬菜、草药;饲养猪鸡鱼羊等),使其形成多样化、规模化、产销对接的农业产业链,使农民生产有信心、销售有保障、真正实现农民耕田地增收入的良好形势。
    同时,将各村各户所有耕地编算统计,以承包或招标的方式交由某公司或承包者统一耕种,收获所得以返利给农户或双方分产量的形式结算。承包制的实行,同样好处多多,不仅实现了现代机械化的全面耕作,而且还解放了大量的劳动力,同时,统一大批量地购买化肥、农药等,也有了价格优惠,从而两次减少了耕种成本,等等。
    当然,以上仅是抛砖引玉,具体还得结合每一个地区不同的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和运作。从而真正做到“量体裁衣”、与时俱进。
    在当前这样的形势之下,重视耕地、有效利用耕地,实为当前的燃眉之急,当引起我们国家和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并真正从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作出行之有效、利国利民的引导和政策,使广大贫困“靠田吃田”、脱贫致富。


                                        2017年6月28日
2017/6/28 18:45:05 发表 | 责任编辑:桂汉标
本文共有评论 -2 篇︱已被阅读过 413 次    查看本文的评论
 
网上大名:

评论主题:

您的评论:
 
验证码: 7236  

 
友情链接: 武江起航网络┋CNH个性网址航┋诗歌报汝莲茶分销平台阿君软件工作室SEAGATE女子诗报韶关新闻网韶关民声网
名誉社长桂汉标社长冯春华┋诗社Email:fch928@163.com 五月诗笺微信公众号:maypoetry ┋ 网络技术:SEAGATE

作品版权所有,任何媒体亦可转载,但必须署明作者及本站网址!
Copyright © 2008-2029 五月诗社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5603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