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我市轰轰烈烈展开的创建文明城市热潮中,有关部门提出了一个创建“善美之城”的概念。我没有考证这概念出于何时何处,但记得此前己有不止一个城市提出过“善美之城”的口号,其中印象比较深的是:广东汕尾市举全市之力创建“善美之城”,举办了许许多多的活动,网络上各类报道应有尽有。也不知粤北粤东两市是否“英雄所见略同”还是其它什么原因,都钟情同一个概念,这是无可非议的,没理由反对。
但是,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根据党和政府提出的总体要求,各地区各城市还应该结合本土的历史、地理、人文等特点,提出一些更有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外地受众一听就能分辨出是哪一城市的文化,不是更好吗?
韶关可以提出创建“风度之城”的响亮口号,不仅含藴了文明城市的所有内容,契合社会主义价值观,更是外地无可重复的独特亮点。
◆ 文明公约能否顺口易记些?◆
前些时候,在鑫金汇书香节现场,收到志愿者赠送的印制精美的《韶关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回来后浏览一过、首先觉得有关部门为创建文明城市所作的动员群众的努力举措,值得点赞;但就手册内容,尤其是其中的《市民“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和《韶关市民文明公约》这两项需要全体市民牢记于内心、外化于行止的规章,竟然都是不押韵、不顺口的!这给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牢记这些规章设置了障碍,不利于这些好的行为规范更广泛深入的传播。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
中国的语言文字和诗词传统极为丰富,历代广为流传的启蒙经典,如至今在国人间口耳相传的《三字经》、《千字文》、《弟子规》等等,无一不是首尾押韵、朗朗上口,便于诵读记忆的。作为今天的文明公约,为什么不能编写得顺口易记一些呢?
2017—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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