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好朋友聊天,聊到了初恋这个话题。她和我一样,忘记不了初恋。更确切的说,不是忘不掉那个人,而是忘不了那段青春时光,忘不了那时那刻的自己。
她问:“你和初恋在一起,做过的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
我答:“我给他织围巾。我们每天都会写恋爱日志。”
她继续说:“你们很文艺哦!”
我回答:“呵呵。是很清澈。我们彼此连手都没有拉过。”
我和她就初恋这个话题聊了一个多小时,重点谈论了初恋是什么感觉、怎样忘掉前男友、什么是爱、怎样才能获得安全感。说着,说着,她的眼睛里淌出了忧伤,并发出喟叹:“我想我是找不到男朋友了。我也不可能结婚了。”“不会的。不要这样悲观。缘分没有到而已。”我安慰她。
与好友道别后,我独自走在街上。路旁的灯发出微弱的光。微风起了。带来丝丝凉意。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十二年前被分手的那个夜晚。
他说:“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感觉了。”
我问:“为什么呢?”
他又说:“我也说不清楚。就是没有感觉了。”
我再问:“你是不是有更喜欢的人了?”
他最后说:“也许吧!我那女闺蜜向我表白了。”
我最后答:“祝你们幸福!”
由于是异地恋,我们并没有当面说分手,而是通过发短信来了结。我想我们之间之所以以失败告终,一是败给了距离,二是出现了第三方,三是因为我的疾病,四是源于他对“优秀”的情有独钟。那时的自己,因为身体疾病,休学在家。自然是没有资格继续做他女朋友了。当我们共同的朋友,他的好哥们儿,得知他的选择后也十分诧异。屡次劝说,无果。我和他从此成为陌路人。
我是一个比较慢热、比较长情的女人。那句“祝你幸福”其实并不是我的本意。我的内心在挣扎,一方面希望他能对我不离不弃,陪伴我战胜病魔;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已是疾病缠身,没有资格继续和他在一起。在接下来与病魔战斗的日子里,鼓励我、帮助我的反而是他的哥们儿以及初中时和我没有多少交情的一个同学。
人都是自私的。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更是如此。我从来都没有怪过我的初恋男友。我只是恨自己不争气。现在想来,当年的所思所想真是滑稽。逝去的缘分肯定就是不合适的缘分。丢了,何妨?日子要往前过,眼睛要往前看。我还得感谢他给我上了一课。人活一世,除了父母,没有人会包容你的任性,拥抱你的无助。
直至今日,每到八月份,我都会有意无意地想起他。我把我们之间的回忆写成了诗歌,写成了散文,写成了小说。我不是爱着他,我是爱着那份回忆。毕竟,只有与他在一起的那份感情最为纯粹,最为珍贵。不用考虑房子,不用考虑车子,不用考虑生存的压力。就是一种单纯的喜欢,就是一种情不自禁的吸引。我喜欢他身上那股书生气,那股儒雅气质。他看重的是我的刻苦奋进、善解人意。
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当年的自己坚强些,思维开阔些,积极乐观些,我和他是否会有未来呢?一个知情的老同学向我说过:“你和他其实很像。在一起,也还般配。只是没有想到,他竟然是第一个放弃你的人。”“我不怪他。那时我们都还太年轻。承担不起。”我竟主动帮他解释。
尽管后来我也谈过恋爱,但是再也找不到那种纯粹的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了。分开十二年有余了,我内心的某个角落还有他的身影。当然不是爱。而是一种纪念。证明我年轻过,证明我确实有点儿文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