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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
  文 / 黄贵美



    我的楼下有一个小酒吧,老板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会画画,小酒吧的墙壁上有她的作品,她大波浪的卷发下眉目清秀,斜坐在收银台,她静静地抽烟,头顶的光线散发暧昧,笼罩着她。她画的风格有点毕加索的味道。从具象到抽象,来来去去,反对束缚,追求自由,落笔的名字叫田园。
    田园旁边有一个穿棉布格子衬衣的男子,身子侧着,一半对着收银台,一半对这外面,也在静静地抽烟。
    我要了杯生啤,靠在吧台坐下来。隔着有些距离看他们。酒吧里太吵,我看见那男子转头对田园说了什么,田园推搡了一下他的肩膀,露出亲近的神情。男子继续抽烟,在海浪般起伏的热闹像一张天空的布景。
一杯生啤下去后,我从酒吧走出,直走上33级的台阶向左拐再向右拐就是我家。
    我放了包,洗了把脸,烟灰色的黄昏贴在玻璃窗上,我默默地看着水流,没有办法,我在想那张脸,人群中抽烟的,郁郁寡欢的脸。
    下楼,左拐,右拐,下台阶,直走。我再一次走进酒吧,走进那家“田园风”酒吧。我松了口气,那男子还在。他换了一个位置,坐在比较靠门口的桌子,有夕阳的余晖照进来,他手里依旧夹着烟,看见我,眼神顿了一下,像旧识要发问我为什么要到回来。但是很快他把目光落到别处了。
    我的眼睛莫名其妙的蓄满了泪,走进酒吧,我深处逛了一下,佯装丢了东西问服务生有没有看见,再走进洗手间,装着找东西,再出去他还在,我经过他身边匆匆地,像身后每一步都是塌陷的深渊,像一发力就要踏碎离开的心脏,匆忙得如同走在云里。我想我是爱上了这个穿棉布格子衬衣的陌生男子。
    我四处打听有关他的消息,但是几乎没有人知道。够了,我不能再找他的资料,我只管爱上了,爱是不用了解的。
    那段时间,为了再见那个棉布格子衬衣的男子,我几乎天天下班就泡在“田园风”,和那里的服务生还有田园都熟悉了,却没能遇见他,我很沮丧,而我在这里学会了抽茶花,很喜欢茶花牌子的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烟,和它的名字一样洁净。这种烟妖娆得多少有些靡烂气息,白色烟身,过滤嘴里嵌一颗赤色的心。有厚重的烤烟味道,但不纯粹,似乎带了些怨气,点燃时更加焦灼,仿佛干枯了的花瓣坠在地上,发出破碎的呻吟。
不久后我终于有看见他了,比较尴尬,我刚从洗手间出来,而他正要进去,他低着头,身上还是那件旧旧的棉布格子衬衣,散发着淡淡的烟草味,发现前面有人猛地抬头,我看见那张略带疲惫而苍白的脸,那是一个长期失眠的标志。我刹那间心疼,竟然原地站着不动,就那么生硬地把他挡在洗手间的外面。
    让一让好吗?他忽然一笑。声音柔柔地。疲倦的脸上露出无法形容的表情。我顿感自己的失态,脸刷地红到了耳根,慌乱地和他擦肩而过。出去猛灌了一杯生啤,还没有缓过来。此时,酒吧多了很多人,我瞥见田园和一桌子的人聊些什么,笑得前俯后仰,蓬松卷曲的长发下,是一身洁白的棉布长裙。嘈杂中,好像有人说云风。云风,难道那郁郁寡欢的男子叫云风?是的,确定是。云风,我记住了。
    我匆匆结账,逃似地走出“田园风”。外面变天了。小巷子的屋顶上下去了雨,我站住脚步,埋头闻了闻左边的衣袖,是刚才和云风错身时留下了那缕淡淡的烟草味——Marlboro。我觉得Marlboro燃烧时浓烈得干燥而苍老,太过直接和纯粹,有抓不住任何欲望的恐惧和无助,我很用地地呼吸,直至鼻腔酸痛,直至想哭。
我准备辞去学校教师这个职业。因为“田园风”招全面管理的经理,我没有做过管理,对经营一窍不通,可是我心里清楚地知道,如果要真正认识云风,在“田园风”的擦身而过时远远不够的。
    我开始在淘宝上掏了很多的有关管理的书籍,我知道我27岁学管理,跟老来出家没有区别,但没有人知道,我爱上了一个穿棉布格子衬衣的、抽Marlboro的男人。我觉得爱是一件不可启齿的事,它太孤独,把人封在密不透风的罐子里,能做的好像只有慢慢地等待窒息。
     一个月后,我终于在“田园风”穿起了西装,拿着对讲机,有了正式和云风说话的机会。当然都是客气的招呼,但是我很满足了。云风很吃惊,破自嘲地摇头,我从他的眼睛里看懂了于心不忍,我站在吧台前,这个过程,云风一直静静地看着我,静静地抽烟,烟灰结了老长也不抖落。我也看着他,他才不好意思继续看下去。
     他举手招呼我过去,是烟盒里没有烟里,我拿了烟给他,看着他娴熟地开封,我掏出火机啪地点燃递过去,他很意外,但还是凑过头来轻轻地护着火苗,他的手碰到了我的手,我一阵颤栗。
     谢谢,云风说。
     小意思,我佯装自然。
     那晚,田园带了很多人在“田园风”庆祝什么,一点过后,我们就要打烊,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不过每次云风都蜷缩在热闹背后。清场时,田园带着浓浓地醉意嘱咐我,让云风在卡座里睡一会。我打发服务员走了,挂上打烊的牌子,看着杯子里红烛跳跃的火苗,心里充满了酸楚,我走进卡座,伸手摸摸他的头发,我抓起他盖住眼睛的一只手轻轻地摇了摇问:“你怎么了?”
没有回答。我再摇晃了两下,依旧没有回应,我准备转身时,云风忽然有地将拖下去跌坐在他身上,然后整个身体如猛兽压过来,粗暴着吻我的唇。我惊呆了,黑暗中被抵死在卡座的沙发下,云风狠狠吻我,犹如密集的光风暴雨。该死的,我眼前出现他的忧郁,他的孤独,我怎么了,我会爱上一个陌生的男子。
     这盲目的感情如同黑色潮水沉积的深渊,我哭了起来。我把他带回我的家。那晚,他不省人事地睡在我床上,我为他用温水洗脸,他睡得熟,像个孩子玩累了。东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我趴在身上睡着,然后做梦,梦见和云风在雨里奔跑,寂静的小巷回响着我们的脚步声。
      等我醒来的时候,云风已经不知道离开。桌上有一张纸条写着“谢谢”两个字。
      他走了。对于一个放荡不羁的男子来说,在陌生的女人家里留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窗外大片掠过的云朵和天光,让我睁不开眼,我也应该做到洒脱,不露痕迹。忘不了昨夜那眼泪——温和直接,深邃有力。灰色的瞳孔有捉摸不透的冷色光泽,只是看了一眼就让人有仿佛会陷下去的恍惚。
      再见云风的时候,不是在田园风。而是在我休假的一天,他来电话说请我吃饭。他约我在一个古色古香的素食馆里吃素菜,这家店里燃着藤香,悠悠地播放着佛的梵音,仿佛进这里的人都心如止水。
     我们安静地吃饭,聊的不多。风云吃得不多,默默地看着我吃,他侧坐着抽烟。我知道他抽烟的时候是他最无助的时候,仿佛烟是他的障碍法,能将自己保护起来。
     我跟风云的关系长时间停留在闷骚的朋友上,我们会时常一起喝、喝酒,没有颠沛流离,有的是安和清欢。我们停留在此,灵魂发出相似的声音,共鸣单薄而清晰,那段安静的时间里我们都不在田园风。风云并不讨厌和我一起,看我时会有隐忍的疼惜,但又懒得朝进一步的方向继续。
      那晚待“田园风“打烊之后我带着酒去找风云,我就是带着赴死的心,踩着落叶的身体,枯叶和风旋转着,发出咿呀的声响。从春天的相遇到秋天,我们都转了大半个圆,我想将这个圆画满。
     一切都顺利成章。他并不惊讶,我也不伤感。我知道了风云的肩胛有刀伤,有十几公分,如同一条穷凶极恶的蜈蚣长在肉上,让人惊悚,我抚摸他的伤疤时,几次话到喉咙都没问成,他沉默厚重,仿佛注定我不可以探知。
      但是偏偏“田园风”那个看门多年的阿伯讲给我听了,关于风云和田园的故事。那时落魄的男子风云在酒吧遇见了忧郁的女子田园,那时的田园被一个有钱的粗人包养着,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就将风云暴打了一顿,那些伤都是那时候留下的。
     于是我把故事含沙射影凄惨化在风云面前一说,说完用手指划过他的伤疤,我看到了他表情难看,翻身伸手在床头柜上拿烟,点上幽幽地抽,不发一语。
     我说,还好,是别人的故事,与我们无关。
     在很短的时间内,“田园风“的人就知道我成了风云的女朋友,要我们请客,于是风云应承了在“田园风”喝酒,但我也看得出他的厌倦,于是在大家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一个人到酒吧的后院。深秋的月光如霜一样从屋顶流泻下来,过滤掉现世的所有尘嚣,进入一个神秘悠远的国度,我望着这月光,感到苍凉。
     醉意上头,我靠在大蜡石打起盹来。但很快就醒了,因为我听到了风云和田园的对话,田园哽噎着说,我马上离开他,我们私奔吧。风云说:“田园,我们都不再年轻,既然他可以给你一切名分,你就好好过下去吧,我们的代价已经够大了。”
     “不要……,”田园低低地哀求着,带着哭腔。静默了好一会,我觉得空气快凝成了霜,我听到风云沉重的叹息声,然后走过去抱了一下田园,转身向我走了过来,我装着熟睡。水色,起来了,我们回去。瞬间,我骤感心酸。记忆中,这是风云第一次唤我的名字,在我爱他以前,我卑微到没有名字,位置模糊。
      那晚,风云借着月光写了几行诗给我“无色的/沁入我的心扉/每个毛孔得以解渴/每一寸肌肤饱涨”。
      我紧紧地攥着那白信笺久久不能入睡,总觉得一闭上眼睛,这个男人就会消失得无影踪。我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才能得以真正地拥有他,我们没有握手,没有拥抱,只是安静地躺着,如两具入了殓将要入土为安的尸体,共同面对这个窄小的房间,似乎可以就这样一直下去,一直很多年。
      后半夜,月光从我们的窗户上渐渐消失了,房间还是那么白,夜还是那么夜,如洒下的霜在发光,我的直觉里放佛告诉我,我们没有未来,我极力避免自己去想,我想记得关于风云所有的始末,记在心里,不仓皇不忘却。
      清晨,我在风云一阵接一阵剧烈的咳嗽中醒来,风云患有严重的咽喉炎,我扶他起来,拍着他的背说,干脆把烟戒了,然后调养。他喘了一口气笑笑说,好,戒,调养。刚说完,他又一阵猛咳,抬头望我时,满嘴都是鲜血。
      检查结果没有出来,风云就消失了。我在市里的日报、晚报、商报分别登了寻人启事。田园让我不要再登寻人启事了,我总觉得田园对我隐瞒,但是她却没有一点把柄被我拿捏。
      咽喉癌晚期。医生说,他的日子不会超过两个月。
      这个时候,我眼见生之平和死之寂灭。即使这样,所有的故事和感情都以白纸一般的姿态铺展在眼前的时刻。
      那是风云留给我所有关于他的记忆。
      有人说,爱如河流。容易淹没柔弱的芦苇。
      有人说,爱如刀绞。让你的灵魂为此淌血。
      有人说爱是渴望,饱含无尽带痛的需求。我说, 爱是花朵,而风云,是我唯一的种子。
      风云失踪的59天,我收到了他的邮件。

水色:
    我之所以不能和你在一起,是因为,我不能给你更多在一起的时间。
    我舍不得告诉你,我知道自己的病入膏肓。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你的,是你在田园风喝酒时,眉间轻皱,昏暗的灯光下,有灰色的阴影。但是,我只有60天了,或更短,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遇见你,爱上你,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事。
     水色,我的宝贝。我希望我的存在可以让你没有痛苦和悲伤。你要记住,我是风云,37岁,冥冥中,为了遇见了才活道今天的。
     水色,好好生活。
                        风云

    我含泪读完风云给我的一字一句,一标一点。随即回复:

风云:
     我用了最短的时间爱上了你,却要用一辈子去回味你。
     更多时候你在我的心里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人或者一场偶遇,我在心里为你筑起一座城,走过的每一处风景,每一次欢喜和悲伤,都希望你可以聆听。
     虽然,你躲开我,你听不见看不到这些情绪和思念,你能感觉得到,对吗?所以,我还是觉得庆幸的。
虽然我无法再凝视你那双忧郁却平稳的眸子,但是我还是这样满足。
     你是我心中的城,我的信仰,我甘愿用一生来解读。
     请你,好好活下去。
                                           水色

     第60天黄昏,乌鸦在广场的上空盘旋哀鸣,我收到田园发来风云的葬礼的信息。
     葬礼上,田园替他主持了追悼会,她卷发盘起,黑色的西服,举足沉重,仿佛失去了心。
     我隐在人群中,心痛如刀绞,却也是我一个人的故事。
2010/7/29 0:45:48 发表 | 责任编辑:桂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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