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著名华文诗人、五月诗社的热情支持者梦凌女士给五月诗笺网诗友网友转来“中山杯”文学奖信息,特表示谢意并转发于此,欢迎有意参与者积极投稿应征——
◆第二届“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作品◆
文学奖分主体奖项和原创作品奖项两类。凡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表,符合征集主题的文学作品,均可参评主体奖项的评选。作品征集期间,凡发表在《中国作家》所属的文学、纪实、影视三种期刊专栏上的作品,均可参加原创作品奖项的评选。
●各类体裁要求如下:
1、小说。含长篇小说(10万字以上)、中篇小说(集)(3—10万字左右)和短篇小说集;
2、散文。含长篇散文(3万字以上)、短篇散文集或随笔集;
3、诗歌。含长诗、大型组诗以及诗集(旧体诗除外);
4、纪实文学(含报告文学)。包括长篇纪实文学 (10万字以上)、中篇纪实文学(3—10万字)和短篇纪实文学集;
5、戏剧(专指剧本或脚本)。包括创作或改编的电影、电视剧(含纪实、记录片脚本)以及未公演的舞台剧本。以上五类作品,原创作品篇幅长短不限。
●奖项设置:
主体奖项:按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戏剧,分别评出最佳作品各1部(共5部),奖金各为人民币6万元;优秀作品各4部(共20部),奖金各为人民币1万元。
原创作品奖:不分体裁类别,评出优秀作品3篇 (首),奖金各为人民币3万元(短篇奖人民币1万元);评出入围作品10篇(首),视篇幅长短分别奖人民币0.5万元或0.3万元。
以上获奖或入围作品数量视作品质量可空缺或增减。主体奖项最佳作品和原创优秀作品发放奖杯、奖金和证书,其他只颁发奖金和证书。
●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自2010年7月起到2011年7月31日止。
2、评奖时间:2011年9—10月份。
3、颁奖典礼:2011年11月在广东省中山市“孙中山文化周”期间举行。
●寄送要求:
参评主体奖项的作品请将作品一式5份连同作者简介,寄中国北京朝阳区东土路15号第二届“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013。联系人:佟鑫;电话:(008610)64290837转807(国际)、01064290837转807。
原创作品请以电子文档形式连同作者简介等发至《中国作家》zgzj@zgzjzzs.com(文学版);zgzjjs@zgzjzzs.com
(纪实版);zgzjys@zgzjzzs.com(影视版),请标明“中山杯”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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