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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漫笔
  文 / 李怀谨


     就在我脚下这片土地上,曾在几千年或者是几百年前,那些个王公贵族的公子们骑着高头大马或是坐着八抬大轿从一片闹区到另一片繁荣。看到他们,平民老百姓们只有观望或是逃避的权利,如果不幸被马踩了那只有自认倒霉了罢了,只能怪自己生在这样一个阶级森严的社会里。皇帝们常常大义凌然的说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于是众臣无不老泪纵横,为自己遇到了一位开明正义之君而感恩戴德,老百姓们无不双膝跪地三拜九叩感恩如此明君,殊不知那是一句天大的谎言。只有当陈胜吴广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时候,平民们才觉得自己应该上有一番作为,结果当封建王朝结束的那一刻,老百姓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只是意淫了几千年”,那些个写在书本上或是喊在口里的东西从来都是做做梦罢了,譬如说“民贵君轻之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谎言”…… 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权利”的概念,更没有人权的概念,但是我们祖先却将权利和人权演绎的淋漓尽致,只是这些仅仅是上层社会的专利品而已。
     如今我们进步了多少,当然要从经济,军事,科技等一些方面比较的话我们的确进步不小,并且是我们的祖先无法想象得到的进步。但是当我们听到某某作家因揭露社会暗点被抓进监狱,访民们被黑社会收押追杀,官员喊着“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雷人口号,官员的儿子飞扬跋扈的说“我爸是李刚”的时候。我不得不暗自发问:我们权利呢?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呢?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进步,一切结果证明我们只是从俯视墓穴的悲痛中转为仰视星空的悲痛罢了。有人说“中国的下层人太善良了,连争取一些合法的利益都畏畏缩缩。”真的是这样吗?是,我们是善良,有句俗语“人善被人欺”。在一个法制尚不健全的社会中,即便是有多么勇敢地人站出来要么不是自灭就是被灭,像戊戌六君子,四川成都金牛区烈女唐福珍女士就是个例子。在封建社会里我们心甘情愿的接受被称为是奴化的教育,好像中国的民众都愿意做顺民,逆来顺受,一般情况下不会反抗,在受到强权或者社会不公正的待遇时,大都能忍气吞声,看见别人被强权无理夺取劳动果实或是生命的时候,有的人只会表示同情,表示稍微的不满,但事过后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更有甚者心里总在暗自庆幸受害者不是自己,我们始终在奉行着“忍字经”好像这个东西真是万能宝一样,那里都用的着,那里都有用。所以我不得怀疑是我们自己丢了权利还是把被剥夺权利依然当做一种习惯了。
     最近的河北大学的校园车祸案闹的沸沸扬扬,真是“蝴蝶效应”一连串的事件(尚未证实真假)被我们的网友们搜了出来,所以有些事在今天如此发达的网络面前还有那么些苍白无力。“我爸是李刚”瞬间成为名言,还真有叱咤网络之势。真的感谢李启铭竟然能如此言简意赅地显示权力等级在我们这个社会巨大的分量,更能映衬出在事故中香消魂散的花季少女和生活在低层民众的悲哀。生命是平等的,善待别人的生命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人人都具有权利,并且是不可剥夺的,在一个合理的社会里如果你剥夺别人权利,那么法律就会剥夺你的权利。
     古人常云:与民争利,行将不远,如斯而已。
2010/11/1 8:54:27 发表 | 责任编辑:桂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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