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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人的哲学(之二)
  文 / 草根蚂蚁

                      ◆柿子树的回忆◆

      入秋,在老区街头的路边,常常能见到山里老乡卖柿子的地摊。一只藤篮,几尺粗布,一片柿子就地摆开。成熟了的烘柿子火苗一样的颜色,猩红耀眼;懒柿子橙黄如玉,金石般厚重,温润而典雅。会做生意的老乡还把带树枝的柿子扎成捆,在褐色的枝条、绿色的叶子中,浑圆的柿子色泽耀眼,像国画中的大写意,极具美感。每次,我都会在这样的地摊前流连,在川流不息的人流中入定,在心里勾画出一幅鲜活的水墨,感受一下那来自大山里的气息。
生在鹤壁,儿时的家属院紧邻着当地的村落,村落那边就是太行山的余脉,印象最深的就是生长在那村头田垄、山梁沟壑的柿子树。起初,柿子树应该是自生自灭的,和山里的酸枣、山韭菜、花椒一样,是大山给他山里子民的恩惠。没有人刻意的去栽种,没有人去给它浇水施肥,更没有人去嫁接养护,给点土,它就能够生长,再贫瘠的地方,它照样能够开花结果。听老一辈的村民讲,在秋天,山上的柿子树都接满了果实,无论是谁,都可以任意摘取。在解放前的那些苦难的日子里,柿子是贫苦人家“最好”的水果。解放后,漫山遍野的柿子树自然而然的成了集体的财产,但是,成熟了的果实很少受到“管制”,人们在劳作之余随手摘一个鲜红的柿子,既是生津解渴的水果,又是营养丰富的食品,柿子树成为了山里人最好的朋友。
     小时候,我们家属院外面就有一棵大柿子树,树下的那片平整的土地是我们小朋友最喜欢玩的地方。春夏秋冬,巨大的树冠都是我们这些孩子们天然的保护伞。它粗壮的树身虽然高大,但树皮斑驳,枝杈低垂,便于攀爬,就像一位慈祥的老爷爷,任随我们爬上爬下,嬉戏玩耍。
      记得上初中时,一个家在山里面的同学约我和他一起回老家。也是秋天,我们骑着自行车,几十里的山路和山里的风景都风驰电掣般的在眼前闪过。到他家时已是中午,我们都饿的前心贴后心了。他的老奶奶一个人在家,看见我们就急忙准备午饭。我看见她从窗台上检出几个烘柿子,然后,把柿子打碎,和红薯面一起搅匀,上锅蒸。不大一会儿功夫,一股柿子的清香和红薯的甜香隐隐飘出,令人垂涎。在我们不停的催促和期盼中,老奶奶给我们每个人端上来一碗“柿子糕”。我被眼前的这道从未见过的美食惊呆了,黄澄澄一碗“美玉”润泽透亮,凝若琼脂。老奶奶从她的罐子底里又捏出一些白糖,撒在柿子糕上,黄色的美玉上霎时开满了晶莹的小花,真的是美不胜收。一晃几十年了,那一顿午饭的滋味我至今难忘。撇开美轮美奂的视觉效果不说,单是入口即化,软糯甜香的味道,比起后来我吃过的那些绿豆糕、椰子糕、山楂糕以及水果罐头、蜜饯等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前些日子我回到以前的住处办事,发现那一棵老柿子树竟然还在。虽然树叶依然茂盛,果实依然累累,但岁月的沧桑还是在它的身上刻下了痕迹。它斑驳是更像一位老人,树心都开始枯干了。我不由得感慨万分,柿子树啊,它曾经给了我多少美好的记忆,也给了我无尽的人生感悟。我已经步入中年,但在它的面前却依然幼稚的像个孩子。
那天晚上,我写下了一首诗,名字叫——柿子树的回忆,其中的一段是这样的:我猜想,柿树/它有一粒铜汁浇铸的种子/冬天凝聚炽热的力量/春天生出箭簇一样锋利的芽/盛夏的斜阳中/长满镶着金边的古朴的树叶/深秋的冷风里/枝头挂满腥红的果实/冬天,它青铜一样/刻满字符的斑驳的树身/写出钢勾铁刺的长卷……



                          ◆与书有缘◆
   
     从小就喜欢书,对书有着特殊的兴趣。我出生的那个年月是一个精神生活极其贫乏的时候,除了那几本小红书之外,几乎没有可以阅读的东西。偶尔碰到一些文革中侥幸遗留的、书页泛黄的老书,真是如获至宝,无论如何也要搞到手,一睹为快。上小学的时候,为了换几本书,几乎把我认为家中最珍贵的东西都变成了交换品。那一段时间,我翻遍了家里所有的犄角旮旯,把父亲珍藏的银筷子、铜印章,以及他立功得到的奖章、勋章、纪念章什么的全都拿去换成了书。以至于后来被父亲冠以“败家子”的光荣称号。
      有了书,就迫不及待的去看。在学校看,回到家看,吃饭看,上厕所看,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那时候晚上经常停电,家里人都睡的早,我就把手电筒偷偷带到被窝,一晚上读一部长篇,几十万字没有什么问题。记得上小学三年级时,父亲从厂里图书馆拿回来一套1971年出版的《红楼梦》,一套四本,竖版的,还是繁体字。我兴奋的不得了,似懂非懂的一头扎进大观园,以一个孩子的心态去揣摩曹雪芹一辈子的心血。文言虚词不懂,我就猜,很多字没有学过,就上下连起来念,繁体字不认识,就按照自己的意思去顺。真的,在小学我就读完了那几部所谓的古典名著,至今也没有看过第二遍。我的那些古典文学的功底都是那时候打的基础。
     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上学的路上,我会拿一本书边走边看,看得入迷,干脆就不走了,坐在路边看,所以是天天迟到。上课老师讲他的,我看我的。下课后,我到操场是看书,连上课的铃声都听不到。那时候喜欢读书的人并不多,大家看到我这么个小大人天天煞有其事的在胳膊下夹着一本厚厚的书,都会拿白眼来看我,以为我是一个另类。
    为了能看到书,我们甚至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情。我们几个千方百计的到附近的工厂去偷些废铜烂铁,当废品卖了,然后去买书。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我们偷袭了好几家图书室和新华书店,成袋子的往家里搬书。
     八十年代初期,形势开始松动,书店里不断会有一些新书出现。我接触到了三.四十年代新文化运动时的文学作品,闻一多、冯至、戴望舒、冰心等让我大开眼界,我也是在那时起开始写诗的。至今我都认为,新文化运动时的那些诗人写出了大量的优秀诗歌,那个时期的一些新诗至今也无可比拟,一些诗人比后来的那些所谓朦胧派强上一百倍。接触外国的翻译作品也是在那个时期,一些正统的杂志如:收获、人民文学、诗刊、译林等,都能看到国外的文学作品。特别让我感兴趣的是诗歌,欧美的、苏联的、古典的、现代派的,外国文学作品那种崭新的风格和独特的语言表达方法着实让我入迷。我开始不加选择的阅读荷马、歌德、泰戈尔、叶赛宁、叶芝、甚至金斯豪斯。他们诗歌中的意象和思想性,深深的启迪了我,这些诗带我认识了欧美的古典和当代哲学,从亚里士多德、康德、叔本华到尼采、萨特、赫尔博斯,我的头脑像一个五味杂陈的佐料罐子,能配置出多种味道
      书——成为我的挚友。这么多年,我曾经离开过家,离开过妻子儿子,离开过朋友,但无论我在什么地方,始终都没有离开过书。每到一个城市,我首先要去的地方肯定是书店。身上的钱再少,我也要挤出一部分买书。再遥远的旅途,只要有书,就不会寂寞。日积月累,我也积存了两大柜子的书籍。每一次搬家,我都要舍弃许多过去的衣物或者家具,但这些书我一本也舍不得扔掉。每当外出回到家里,沏上一壶好茶,找出几本自己想要阅读的书,或是唐宋诗词,或是周易论语,或是中外小说,或是杂文散文,无论是什么,只要是文字,就有亲切感。倚在枕边一页页翻看,就像同一个莫逆之交的好朋友交谈,茶香和书香交融,会感到一阵无比的惬意。
      书——也是我的良师。开卷有益,虽然我读书并没有什么功利和目的,但阅读让我受益匪浅。我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可我在文字方面的积累和磨砺,给了我写作的能力,以书为师,让我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多年来,我一直和文字打交道,从团委工会到电台电视台,到法院、杂志社,我写出了很多作品。他们说“你是无师自通,是天才。”他们的夸奖可能出于各自的目的,我心里明白,没有我阅读的经历,没有这么多年和书的缘分,我怎么也不能把这些方块字排列组合成一篇好文章。
      书——是我的爱人。人生短暂,在这短短的几十年中,却有着太多的酸甜苦辣。我的人生就经历了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在我走过的人生旅途中,书一直是我不离不弃的爱人。当痛苦和悲伤的时候,看看书,会感觉有一只温柔的手在在抚平心中的创伤;当郁闷和烦躁的时候,看看书,就像走进一座幽静的花园,让我安宁;当兴奋和喜悦的时候,看看书,好似置身在一阵清凉的风里,让我清醒。我越来越感觉到,孕育我的父母可以死去;结发的妻子可以离异;至亲的儿女可以抛弃,但——书却可以陪伴你走过一生一世。
      有了电脑和网络,似乎可以不用再去买书看了,打开电脑,你想看到的书应有尽有,网上阅读也成为年轻人的习惯。可我始终离不开书籍,通过一块玻璃去读书,无论如何都没有了阅读的乐趣。至今,我仍然如此,在枕边、在案头、在餐桌、在衣袋,甚至在马桶边都要放上几本书,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最近我一直有一个想法,把我的一生也写成一本书,希望有一天我能认认真真的阅读一下我自己。



                          ◆ 人 与 狗 ◆ 

                                              
    从前,一家三口,还养了一条狗,夫妻恩爱,儿子聪明听话,狗忠诚憨厚。一家人生活虽简朴,但十分和睦。七年后家里攒了钱,买了新居,搬家时发现狗成了多余的一员,一是家里没有它住的地方,二是在楼上养狗确实不方便,还容易弄脏新居。当然这一切只是人的意见,狗并没有提出任何抱怨。不过无论如何狗养不成了,怎么处理狗,一家人产生了分歧,在一起生活了七年,人狗之间总要有几分感情,一番依依不舍之后,女主人提出要遗弃它,但三次遗弃,这条忠诚的狗凭着记忆三次都回到家里。当狗欣喜若狂地一头扑进主人的怀抱时,一点都没有感觉到主人的无奈和烦恼。女主人坚决要把这条狗处理掉,一天,她背着丈夫和儿子找来四个壮汉要打死这条狗。这时狗才明白了,曾经给了它一切,视它为亲人的主人如今要置它于死地。面对陌生的壮汉,它狂怒了,那四个人根本都无法靠近它。这时一个人出主意说:狗不咬主人。女主人就亲自上前往狗脖子上套绳索,果然,狗乖乖地引颈就死,它甚至还习惯地摇着尾巴,用温软的舌尖着女主人冰凉的手背,只是眼里噙满了悲戚的泪水。
    狗终于死了,家里的生活顿时冷清了许多。狗和家里的小儿子是最要好的朋友,当听说狗是妈妈亲手杀死的时候,他立刻觉得平时慈爱的妈妈象个冷酷的杀手,两人的感情疏远了。丈夫得知这个事件的真相后,竟提出了要和她分手,闹起了离婚。他没想到和自己朝夕相处的温柔的妻子竟没有一丝侧隐之心,心如寒冰,是一个“笑里藏刀”的人。
    这的确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多年来我听到过许多关于狗的故事,有忠狗救主的故事,有义狗为故去的主人绝食的故事,还有小说《白比姆黑耳朵》,电影《101忠狗》,包括上面女主人杀狗的故事 。
    前一段偶然看了葛优的电影《卡拉是条狗》,突然触动了我心中的一段旧事。上中学时,我家养了一条黄狗,一条当地人称做“笨狗”的普通狗。每天上学时它会准时到床前叫醒我,放学时,它准会在门前等候我。后来这条狗遭到了当地派出所组织的“打狗队”的“毒手”,打狗队先用铁棍猛击它,直到它不会动弹,临走时还用小口径步枪朝它脸上打了一枪。照“理”说,打狗队打死狗后,要把狗尸收走吃肉的,但因为给我父亲面子,狗才没有收走。放学时那条狗还没死,看见我,它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无力地摇着尾巴迎接我,但它的眼神是那么的阴暗,嘴里流着血,下巴被打成两截,一条腿彻底断掉了。它似乎在向我发问:“这是怎么了,他们为什么这样对我?”第二天,那条狗就死了,父亲把它送给了一个邻居,邻居后来告诉我父亲,那条狗很肥,肉很嫩。
    我的同事张先生是一位养狗的老手,他对狗颇有研究,他告诉我,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决不会背离自己的主人。他甚至有一种很超前的说法,在当今的社会上,很多人真的连狗都不如。
    其实狗与人类成为好朋友是人类的一厢情愿。当我们的老祖宗还是猿的时候,狗的老祖宗是狼,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相同的地方。后来人类将狼驯服为狗,狗就一成不变的忠诚于人。据说狗是不嫌贫富的,它也不会以貌取人,它深深依恋着自己的主人,哪怕主人是杀害自己的凶手。
    狗能说什么呢?狗不会说话,但它懂得人的心思。

2010/11/18 2:08:00 发表 | 责任编辑:冯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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