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蜕变的誓言
  文 / 张仙群
    


     我上师范那阵子,校园里曾经兴起一股“三毛热”,这股热潮不亚于“琼瑶热”,男男女女,个个案头床头堆着三毛的文集:《稻草人手记》、《梦里花落知多少》、《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等书籍,晚上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是常事,那时还很流行一句话——“我要去流浪!”
     我没跟那股风,因为那时我比较沉迷外国文学和反思文学。实话说,我不是特别喜欢三毛,所以也没有特别关注她的作品。奇怪的是,那时同学们常常说我像三毛。我一直以为是因我喜欢文学还留着三毛那种披肩长发的缘故。今天偶然看了三毛的《西风不识相》才知道,我与三毛相似的根本不是外表,而是某种际遇。
      那时,我很迷恋玛格丽特的《飘》(又名《乱世佳人》),极喜欢小说里的斯佳丽和梅兰妮,而梅兰妮近乎完美的的形象又与父母对我教育的极相符,因此自觉不自觉地向她看齐了。
      我性格虽然比较内向,几乎不主动与人交往,但在宿舍里、教室里,个个同学似乎都是我的家人,从来不跟我客气。每天晚自习一回宿舍都自然而然地或躺或坐在我床上,嗑瓜子的嗑瓜子,聊天的聊天,听音乐的听音乐,直至关灯铃响,我可怜的床才能空出来。要是遇上天冷,她们便一个个抱着被子大叫“仙子,我要跟你合铺!”我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喜欢跟我合铺,其实我的体质一直不好,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尽管与她们合铺我根本无法入睡,但对于她们的请求,我从不拒绝,因为能给他人快乐就是自己的快乐,这是父母一直以来的教导啊。在教室里,我的文具几乎总是最抢手的,离家前,爸爸给我买了一支当时比较昂贵的英雄牌铱金笔,那支钢笔我都没怎么用过,四年来一直在同学中传过来递过去,毕业前夕才物归原主。为了练习书法,我托人在安徽买一套上好的毛笔,这也成了同学争相借去的东西。
     工作后,我仍然自觉以善良、仁慈、有淑女风范的“梅兰妮”形象示人。记得我曾经有一个漂亮的蝴蝶头饰,这只“蝴蝶”几乎飞遍了全校每一位年轻女教师的头上,传回给我时已经弄坏了。每一次参加表演或者聚会,总有人会对我说“仙子,我要你那条白色连衣裙!”“我要那件衬衫!”“我要你的项链!”其实我根本没有什么昂贵的牌子货,因为我既不喜欢逛街也不喜欢炫耀,我的东西都很普通,只是闹不清楚为什么我的东西在别人眼里都是那么特别的。但我很高兴,因为我的举手之劳能给别人带来快乐。
     可是,正如三毛所说,我这自认为的完美加上我外表的纤弱让我成了“的确是人人的宝贝,也是人人眼里的傻瓜”。开始有人不断地以有事为由,让我替他们上课,批改作业。尽管我自己工作也很忙,但我从来不忍心拒绝。再后来,又有传闻说我既不会备课也不会上课。于是校长副校长相继突击检查了我的备课本,去听我的“推门课”,幸亏我的基本功还算扎实,才让那些谣言不攻自破。我没有三毛那种泼辣劲,被人中伤只有掉眼泪的份,幸好有贵人相助。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此举行了一场青年教师大比武,老教师纷纷倾其所有,向我传授他们的教学经验,我以绝对的优势夺得了冠军,这无异于给了那个中伤我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名利对我本没有什么诱惑力,只因为我的与世无争成了别人眼里的软弱可欺。
     从此,我开始对不合理的请求说“不!”这就是我蜕变的誓言!
2010/12/18 0:53:01 发表 | 责任编辑:冯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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