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喜欢春。
春是有一种超尘的恬静与暖意,暖,暖到让人想张开臂膀拥抱。嫩,嫩得“草色遥看近却无”,令人觉得神秘。熏风习习,细雨纷纷,只有春才有这种酥心的丽意,想起来时,心里只觉得空山闻风声、水声、鸟叫声,全是禅意了。
“ 春色虽微已堪惜,轻寒休近柳梢旁。”其实是写春的顽强与轻盈,是碎步绕落花的姿势,悠扬落入凡间。“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苏轼的这首诗,把春天的到了写得淋漓尽致,每读,都是在赏一幅淡雅的中国山水长卷,温暖而富有诗意。
春雨飘飞时,轻轻地飘,一根根似羊毛,但不腻。因为细,再稠密,却不会沾湿衣服,能沐浴在这样的春色里,真是这片山河的福气呀!
《红楼梦》中也到处都是春天,好几个主要人物都出生在春天。黛玉和袭人生在二月十二花朝节,宝钗是正月二十一穿天节,探春是三月初三上已节。迎春和惜春书中虽没明说,但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自然也是春天了。
还有红楼中的自然景物、环境摆设,除了宝钗是以白色调为主的“雪洞”似的,其他地方莫不是“怡红快绿”的,连妙玉住的地方都叫做栊翠庵,日常用品更是极尽奢华的古董,还有那白雪红梅的妙境。这些,莫不透着一股春天的气息。让人走近,满眼都是春,可谓是“阅尽人间春色”。
喜欢春天,就因为喜欢它的生机。
干净有生机的东西总是打动人,绿与红,而且暖。这颜色就打动人,世间万色,唯有绿和红是爽心悦目。暖,总带着艳和神秘的婉约心情,总想起小阳春的二月,温暖还寒,一个绝色女子,伸出纤手去拂过桃花含苞待放、嫩叶初开的枝头,手过之处,一片暖暖的生气。早春二月,那雨是细的,无声地,下过就暖化了人间,古时的文人总喜欢在春雨初晴日,聚在一起吟诗作画挥毫泼墨,绿与红成了点缀,成了那可人心意的女子。
我喜欢春天去访友人的那种境界。“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再一杯。”下着细雨的春夜,与知己饮酒,一醉方休,该多么惬意啊!
于是择个春夜细雨纷飞,忽然想念友人,于是,屏灯夜访,一路上谢谢飞飞的雨飘到脸上,发丝上,待到门前,友人早已恭候在此,抖落我发丝上的尘雨,递上一杯热乎乎的客家娘酒,这一幕很感人。想来就觉得有浓浓的暖和诗意,春夜里恣意横斜的心情,卷帘微湿看桃开,朦胧夜色下,有人站在杏花树下中吹箫,天和地都静了,因为春夜是静的,心是静的,只有箫声悠扬地萦绕在雪夜里——这是中国画的意境,每赏,都似天地之间最大的静美。
春微寒,新晴时就喜欢发呆,捧一本线装书,煮一盅青梅酒或一盏碧螺春,不多时,酒香茶香弥漫上来了,散发着动人的香。我爱上这份闲散,这份清幽!
春来了,如果少年时,一定扑赶到山间林道里采摘不知名的野花,看自己的脚印歪歪斜斜、一深一浅地留在泥泞的山路,朱翠华丽的少年时,只晓得花开最美。
年龄越长,就越想和春天呆在一起。希望整个世界都弥漫在妩媚娇艳的春花里,盎然的春意如同无处不在的空气弥漫在每一个角落,到处都是缤纷的色彩。春到来,我常到农村踏青去。我趴在草地上,看蚂蚁行走,一时兴起,放一树枝在它们的路途,队伍稍有紧张,接着就开始翻越。忽有青蛙蹒跚而来,有庞然大物之感。和春天呆在一起,仿佛贴心知暖的恋人。这便是春意。
江是新丰江。它的清,与东江的黄,在江面拉了一道起伏委婉而明亮的水线,怎么看都有些性感。在春天里,文艺一点想,水流不息,无一不是为了赴春天的一场约会。
喜欢春,喜欢它独一无二的美。绝色倾城的样子,不媚俗,一副千娇百媚的样子。
我老家在新丰江上游,此时我在新丰江之尾,想象一些似曾相识的浪花,若是故人,必吆喝一声。
青草气味,在春深一点,越发浓郁。
春有看得见的香,摸得着的香,闻得到的香。
于暗夜里,可以就着一地星光仔细的闻。
世界万物被春恩宠着,是春,以她的精神强度融化所有的冰冷,没有人说它激情孟浪。那一夜之间,百花竞相开放,明黄深绿,镶嵌如画,不是孟浪是什么?
可是,它轰轰烈烈却那么轻柔。
待在小城的明媚里,春汛尚早,江水依然萧条,想象春汛大畅襟怀之势,好像自己也开阔了一样。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在2011年早春,我经历了短暂的一夜就锈成铁灰色蜷曲的一片。
这个早春,我一直想为它写点什么,可是,我知道,写出来,就显得那么凉薄。不该春所拥有的。
正因为春来得早,才显得它如此深邃,宽博,生动。
那是一种微醉的气场。
喜欢淬火人生——历经世间万转千回沧海桑田,依然有一颗本真的心,善良而干净。
喜欢那风骚的妩媚,那十万春花会绽放。
春,知道。而我,沉沦在它的气场中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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